中心黄谋军博士《明代官籍再探》论文发布

作者:黄谋军 来源: 发表时间:2022-05-22 浏览量:

 


明代官籍再探

 

作者简介

 

黄谋军,男,1990年生,汉族,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2020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就职于赣南师范大学,现为该校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王阳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中国科举史,明代政治、军事制度史,王阳明与地域社会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在《中国史研究》《中国文化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摘要:明代官籍一词多指武官及其家庭的户籍,主要用作武官家庭子弟应考科举时的籍类标记。明代官籍是世籍世役制度下的产物,以亲人为官与身份世袭为前提,是明代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品官之家的概念既有共性又相区分。明代官籍作为带有酬功性质的身份户类,其来源较为多元,从户籍来源看,军、民、匠、医等籍都有凭借某种功绩转化为官籍的可能,尤以军籍为主体,军功为主流;从分布上看,卫所、州县、特殊机构都存在官籍群体,以卫所分布为大宗。官籍是某种社会地位的象征,官籍与民籍、军籍等户籍之间的转化演变还是探测明代户籍制度与社会结构变化的重要窗口。

关键词:明代;官籍;户籍制度;武官;科举



户籍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是历代国家进行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的重要手段。如何加强对疆域内人口的控制,以保证赋役的征解与政权的运作,始终是统治者需要面对与解决的核心问题。明初,朱元璋告谕天下“许各以原报抄籍”,将全国人户分为军、民、匠、灶等籍,并规定人户以籍为定,不许妄变版籍。明代户籍问题,很早便引起学界的注意与研究,其中对官籍问题也进行了许多有益探讨。然而,官籍问题十分复杂,研究者对明代官籍的看法各异。因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明代官籍的含义、属性、来源等问题进行梳理辨析,以期对明代户籍制度的研究有所补益,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斧正。

一、明代官籍的含义困惑

官户一词至迟在唐代就曾大量使用,唐代官户是指身份低微的官府奴婢,宋代其含义却有了重大变化。据朱家源、王曾瑜研究指出:“在仁宗以前,宋朝已废除自唐以来官户作为官府奴婢的法律概念,而代之以品官之家的法律概念。宋朝的官户作为地主阶级的一个阶层,大致包括了宗室、外戚和官僚,为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然而在明代“民以籍分”“以籍定役”的制度设计下,官户(官籍)的含义又发生了改变,适用范围较前代有所收缩,多用于武官及其家庭。

关于明代进士所报户籍(役籍)即官籍的定义,学界尚无定论,但多偏向于武官之家称官籍。早在20世纪60年代,何炳棣就曾利用明代进士题名《碑录》等材料,对特殊身份进士作了统计,认为“官籍字面的意义是官方身份,这就会误导我们对它的理解。实际上,明代的‘官’籍,作为表示身份地位的名词,只用于军官及其家庭”。顾诚认为:“卫、所官的家称为官户。”钱茂伟指出:“何谓官籍?顾名思义,是指品官之家。不过,在明代绝不可能是品官之家。因为,明代品官仅是本人的身份,不是户籍。品官必须保留原来的户籍,不准脱籍。”笔者非常认同这种观点。明人章潢说:“官军户者,无是称也,盖自后世始。武阶之家,嫡嗣职,孽受庇,于是称官户”,钱茂伟认为“这似乎是指军官户。”于志嘉则引用章潢的说法认为“明代有将‘军户’中世袭为武官者称作‘官户’的”。廖英舜引用明人尹耕《塞语·官军户》中内容相同的史料来解释官户的含义,但并未找出直接有力的例子加以证明,更多的是根据官籍进士上三代的官职来推测官籍的获得方式。其实,关于明代进士科考时所报的户籍,不仅对今人在进行相关研究时造成困扰,而且对明代之后的清朝人也一样造成不解与困惑。

自朱元璋建国伊始,为了控制户口,恢复生产,解决赋役来源,将全国人户按所从事的职业或统治的需要划分不同的户类,但由于明代官方正史关于明代户籍的具体解释并不清晰,而明代《登科录》《碑录》以及地方志等文献中却存在诸多户籍类别,给后人造成了不小的困惑。如清人何圣生《檐醉杂记》说:“本朝童试分民籍、商籍,秋试分民籍、官籍,内而部院九卿,至于翰林院编、检、庶常,外而督、抚、藩、臬子弟,与试者皆称官籍,别为中额。明代考试则有官籍、民籍、军籍、盐籍、灶籍、匠籍之分,见于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录。不知分类何以如此之多?”何圣生在查看《嘉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时,发现进士所报户籍分为官、民、军、盐、灶、匠等籍,遂有不知分类何以如此之多的疑问。而他所处的清朝,“内而部院九卿,至于翰林院编、检、庶常,外而督、抚、藩、臬子弟,与试者皆称官籍”。换言之,清代的官籍大致与民籍相对,已恢复到宋代品官之家的概念,在科考中享受“别为中额”的特权。这可以从另一个事例中得到验证。道光《临川县志》载:“吴名岸,字登于,有高才。值明季鼎革,流离闽越间,名藉甚。族父之荣任归安知县,欲令以官籍应试补弟子员,不从。曰丈夫当自致身青云,因人力非吾志也。”明清鼎革之际,江西临川人吴名岸和亲人流落到闽越一带,其族父吴之荣任归安知县,欲让吴名岸以官籍参加当地的童试,以获得生员身份。而吴名岸不从,认为丈夫当自致身青云。此处官籍应是指品官之家,在子弟入学为生员时享受某种特权,在科考中别为中额,是某种人力的表现。显然,明清两朝关于官籍所涵盖的范围与含义是有所不同的。

清人也有将明代科举士子所报官籍理解为随亲在任应试者。如清人周广业在《蓬庐文钞》中说:“予从故家余氏借得前明《天启丁卯顺天乡试序齿录》一本……籍贯有称官籍者,一百八名于之士、五名项尧睿俱锦衣卫官籍。百十一名曲从直,辽东广宁前屯卫人,官籍。百五十五名张国柱,辽东宁远卫人,官籍。二人曾若祖皆官百户,曲之父拱基为承差,张之父能为典史。又李成性,兴州右屯卫官籍,曾、祖、父皆不书官。朱国俊,兴州后屯卫官籍。张云翚,武骧右卫官籍。边大顺、边基厚俱河间府任邱官籍。匡延年,山东莱州府胶州官籍,盖皆随亲在任应试者也……阎兆震,父鸣泰,现任少师兼太子太保兵部尙书,亦止书卫籍,知当时无官生也。”显然,清人周广业对于明代乡试序齿录中出现的户籍,也是存有疑问的,如他认为官籍士子应是随亲人在任官地参加科举者。另外,也有清人将官籍理解为寄籍者。光绪《桃源县志》载:“杨成,《太学碑》南京留守中卫官籍,《湖广通志》桃源人。李文凤,佥事,《太学碑》广西庆远卫官籍,《湖广通志》桃源人。按《湖广通志》选举卷,但详文科而武勋附后,嘉靖壬辰林大钦榜列杨成、李文凤桃源人,似为文科太学碑。南京卫官籍、广西卫官籍云云,意其先人宦于彼地,遂寄籍焉。”可见,光绪《桃源县志》的作者将卫所官籍理解为亲人任官所在地的籍贯。那么,他们这种认识有无道理呢?

在不同语境中官籍确实有亲人任官地或寄籍地的含义,但与籍别(军、民、匠、灶等)意义上的官籍有所不同。如明朝内阁大学士吕原,“秀水人,父嗣芳,字宗远,永乐甲午举人,授山西万泉教谕。兄本以官籍中山西庚子举人,授景州训导”。明代归有光之子归子骏,“初以官籍试顺天补诸生,会例革他省人,乃更入赀为太学生,屡应举不中,遂绝意进取,以书史自娱”。正统三年(1438)戊午科,“乐武,韶从子,随韶任,以官籍中广东乡试第六名,任两淮盐运判”。“薛虎臣,字桓夫,初名好道,性刚沉,有威重,嗜书,从兄论道宦密云,以官籍就童试,密人不可”等。以上所举例子中的官籍都可理解为亲人任官地或寄籍地,与贯址相联系,而与户籍(役籍)名色无关。

二、明代官籍的户籍属性

  

由上文可知,清朝人多将官籍理解为贯址层面上的含义,即亲人任官所在地的籍贯称为官籍,这显然与明代的实际情况不符。在现今留存下来的明代进士登科录、进士题名碑录以及地方志中存在大量的官籍进士、举人。官籍应与军籍、民籍、灶籍等性质相同,都是作为明代户籍的一种。而官籍是否为一类户籍,大多研究者并未深究。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未能形成统一意见,主要有“户籍说”与“非户籍说”两种观点,以“户籍说”为主流。

“非户籍说”观点的学者认为“‘官户’、‘官籍’、‘生员户’、‘寄庄户’也被几种县志与役户并列,这不妥当”,“官有籍曰仕籍(官籍)。这是居官人本人身份之籍,不是他所从属的役籍(户籍)”。当然,这种观点已有学者做出反驳与纠正。高寿仙也注意到明代的官籍,“颇使学者困惑”。他将官籍家庭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属于卫所军官。二是隶属特殊机构,如钦天监、太医院、四夷馆、文思院等。三是父祖有仕宦经历。笔者非常认同这种观点,就目前资料所见,明代官籍群体的分布确实出自以上三种情况。但高寿仙由于在那篇文章中并非对官籍作专题探讨,只是略带提及,故而对官籍的一些看法也似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如《登科录》所见“官籍”是否是参试者自我判定而来呢?笔者考证之后认为不是。明代进士所报户籍的具体情形,目前未见有专门的法规条例,其标准如何不得而知。但就如高寿仙所说,“明代审核籍贯最为严格的场合,当属科举考试”,而进士所报户籍(役籍)理应也在审核之列,加上“明制,设科之法,士自起家应童子试,必有籍。籍有儒、官、民、医、匠之属,分别流品,以试于郡,即不得他郡试”。由此可知,明代士子自入学应童子试就得审核其家庭户籍信息,以防奸弊。另外,从现存明代档案也能说明这一点,即生员在入学之初,官方就掌握了每个生员的户籍信息。如《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中保存了一份《辽东察院各宗师考取广宁右屯卫入学生员清册及各年试题一览》的入学生员清册档案,笔者兹列几条以供参考。

  

1.栾冲霄,年二十三岁,面尖,无须,长身材,本卫左所官籍。嘉靖十二年十月初六日,蒙察院宗师黄考入学。四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蒙察院宗师李考革巾。四十五年三月内,蒙察院宗师李考复附,习《诗》经。

2.金惟俭,年二十一岁,面尖,无须,中身材,广宁中屯卫官籍。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蒙察院宗师李考准寄学,习《诗》经。

3.沈运,年二十二岁,面圆,无须,长身材,广宁中屯卫军籍。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蒙察院宗师李考准寄学。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蒙察院宗师李考革巾,习《诗》经。

4.张子冲,年一十六岁,面尖,无须,中身材,广宁右卫前所军籍。嘉靖四十五年七月十七日,蒙察院宗师李考寄学,习《诗》经。

这样的例子在这份档案中还有很多,仅从以上四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辽东察院清楚地掌握着入学生员的年龄、面貌特征、著籍地、户籍名色等信息,形成了详细的生员信息清册。又从清人周广业所借阅的《天启丁卯顺天乡试序齿录》中,可知当时私修的乡试序齿录也标注有科举士子的户籍名色。由此推测,《登科录》中的户籍信息应是科举士子入学以来一以贯之的。就《碑录》与目前所存明代《登科录》统计,官籍进士至少有937人,排在民籍进士(12407人)、军籍进士(5507人,此处指直接标注“军籍”的进士)之后,位列第三。在地方志以及其他文献中亦有官籍举人、贡生的存在。因此,“官籍”似乎不太可能是参试者“自我判定”而来。那么,明代官籍的属性为何?能否称其为一类户籍呢?清代以来所修方志中存有大量有关明代官户的记载,兹列几条如下。

  

1.乾隆《赤城县志》卷一《地理志·乡都·明》载:

(北中三路志)洪武年定制以理兵民,有官户,有军户,有民户。官、军户照弘治年间缴进户、兵部册籍;民户照嘉靖三十八年见在实数。开平卫官户五百一十九、军户九千九百二、屯丁三百七。云州千户所官户五十六、军户一千三、屯丁三十一。龙门千户所官户九十七、军户一千二十、屯丁九十二。

2.同治《嵊县志》卷四《赋役志·户口》载:

又按,元丰《九域志》有主客户、主客丁;元时有南北户、南北口;明万历间又分民户、军户、匠户、官户、生员户、医户、捉捕户、弓兵皂隶户、水马夫户、窑冶户诸名色;国朝惟别以绅户、衿戶、民户、灶户,而绅、衿例得免差。

3.光绪《蔚州志》卷一《历代职官表》载:

至于千户,每所亦设掌印一人,秩正五品;副二人,及镇抚二人,秩正六品。蔚卫旧为五所,后增至八所……又案,州在明以指挥袭者二十四家,谓之官户。国初罢世袭,犹存官户之名,设县时始并革。

4.民国《龙游县志》卷六《食货考一·户口》载:

嘉靖《府志》云:明初,民各以其色役占籍,于是有官、军、民、匠等名,惟民得分析立户,余禁。康熙《府志》杨廷望曰:万历十年立条编册,将官民并为一则,不复分各项户矣。

从以上四条地方志记载可知,明代确实存在官户这一群体,基本上指代的就是军官户。如上述《蔚州志》直接指出明以指挥袭者二十四家,谓官户。除了清人所修方志中保留有官户的记载外,明人文集中亦有官户的记录。如王阳明曾在南赣地区实行十家牌法,其各家著录牌式为:

  

某县某坊民户某人。某坊都里长某下,甲首军户则云,某所总旗小旗某下。匠户则云,某里甲下,某色匠。客户则云,原籍某处,某里甲下,某色人,见作何生理,当某处差役,有寄庄田在本县某都,原买某人田,亲征保住人某某。若官户则云,某衙门,某官下,舍人,舍余。

  

在南赣地方上存在民户、军户、匠户、客户以及官户等户类,其中官户的著录格式为“某衙门,某官下,舍人,舍余”,而明代舍人、舍余等称谓均指代武官子弟,可见此处官户也是指武官之家。这也解释了为何许多官籍进士来源于州县,原因就在于除了卫所官户,还存在诸多州县官户。

万历十七年(1589)十月,江北因灾致饥,督理荒政右给事中杨文举九月底抵达淮安,“据徐州道揭报灾,数庐、凤为甚,淮、扬次之,徐、滁、和三州亦次之……总计江北饥民约七十余万,已经委官赍领前银,分投给散,江南诸郡,至日另行奏报……敕谕:‘记口给赈,未见开具卫所官军,岂以军有月粮,不必发赈?然领粮之军一,而本户之军余则多也;即官户舍余亦然,各道开报饥口’”。在灾荒面前,督理荒政大臣只开报府州县饥民人数,而未把卫所官军统计在内,这是明代实行卫所与州县两套管理体制所造成的结果。作为统治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敕谕各道开报卫所饥民,其中提到“官户舍余亦然”,可见明代统治者也将卫所武官之家称为官户。

综上所述,不仅在地方户口登载中存在“官户”这一项,在颁发的敕谕文书中也将武官之家视为官户,并且在应试科举时官籍也是作为合法性户籍身份得到承认。因此,可以判定明代确实存在官籍这一户类。

三、明代官籍的多样性来源

  

明代的官籍来源为何?官籍身份是否需要官方的认定?这是本文着重想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明代官籍的来源,已有学者讨论。钱茂伟认为:“官户是宋元时期出现的户籍名,这应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户籍名。”对此,沈登苗曾提出不同意见:“明代官军户是世袭的,享有特权,朱元璋的弟兄们,拼死搏杀,得了江山,怎么叫宋、元(有的话)官僚的后裔‘坐天下’呢?”另据现存明代进士登科录、进士题名碑录以及其他文献的记载可知,最早的官籍进士是永乐九年(1411)的臧性。《永乐九年进士登科录》载其上三代的名讳和官职信息为:“曾祖淑异,宋国子上舍生。祖仁则,元奉化州阴阳学正。父文清,见任淮安府清河县儒学教谕。”结合此例,王红春认为:“官籍的来源可能有两种,一个源头是元代官员的后代,另一个源头是明代官员的后代。”明代的官籍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

据明代进士《登科录》和《碑录》所载的937名官籍进士中,来自卫所(包括各都司、卫所、锦衣卫)者673名,来自州县者254名,来自太医院者6名,来自四夷馆、钦天监、文思院者各1名,不详者1名。可见,官籍进士分布较为广泛,既有分布于卫所者,也有分布于州县者,甚至有分布于特殊机构者,其中来自卫所的官籍进士最多,因此,我们先探讨卫所官籍的来源。

 (一)卫所官籍

对于卫所官户(官籍)的来源,先前研究者基本上是引用尹耕《塞语·官军户》、章潢《图书编·官军户说》以及《仪真县志》中的说法,认为武阶之家为官户。笔者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又发现有丰富而鲜活的具体例子。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明初归附有功,被授予官籍。如《汪尧峰先生年谱》载:“先生名琬,字苕文,号钝菴……江南长洲县人也……先生云:‘汪氏自唐宋以来,世为徽甲族。明初有名得者,逸其字,居苏之长洲石塘桥,始从张士诚军。吴元年丁未,归徐大将军达麾下,并本卫中所,遂为卫官籍。’”可见,汪琬祖上由于在明初归附徐达麾下,遂为卫官籍。笔者认为,明初因归附有功,而被赐予官籍的应不在少数。

二是立有军功或其他功绩,由军籍改为官籍。据《新安名族志》载:“省状元坊,在邑北隅。出伟溪派,好德生二子,长曰万铨,次曰万镒,迁此。镒六世孙曰曙卿,洪武间充邑掾曹,为闲吏事遣戍辽东。曙卿四世曰景瑛,正德间有武功授官。景瑛子曰锦,嘉靖间剿鞑贼有功,授世袭千户,改原籍为官户。”祁门方氏家族,自方万铨、方万镒迁居邑北隅的省状元坊,方万镒之下第六世的方曙卿因坐事遣戍辽东,从此这一支被编入军籍。方曙卿之下第四世的方景瑛,在正德年间因武功授官,接着其子方锦,在嘉靖间剿鞑贼有功而被授予世袭千户之职,并将军籍改为官籍。其中存在疑问的是方景瑛,在正德年间因武功授官,但并未改为官籍,而是由其子方锦因功被授予世袭千户时,才完成家族户籍(役籍)的转变。似乎可以说明获得官籍还是较为困难的,即使获得军功授官,也未必会改变家庭户籍名色。又据刘道开《南京户部侍郎倪禺同传》载:

  

公讳斯蕙,字尔澹,别号禺同。重庆卫军籍,家世业儒,其先领乡荐者二人,仕皆不显。公幼而嗜学,潜心帖括,属有所思,至忘寝食;或行市中,且行且诵,呼之亦不应人,以书痴目之。与同邑邹公庭彦齐名,学者称为邹倪。年二十五同邹公联捷登万历壬辰榜进士,邹入词林,而公宰楚之蒲圻县……天启辛酉,奢酋作乱,樊龙杀巡抚、据重庆。公沥疏叩阙,请兵请饷,擒贼恢城,借箸居多。事平论功,授一子重庆卫世袭百户,始改军籍为官籍。

倪斯蕙,四川都司重庆卫军籍,重庆府巴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天启年间,因平贼有功,授一子重庆卫世袭百户,始改军籍为官籍。这样的例子并不是孤例,如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贾仁元,山西平阳府蒲州万泉县军籍,任官后“以边功赐金帛,荫子世袭锦衣卫千户,复其族锦衣卫官籍,升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戎政”。万历时期,著名首辅张居正,其家族也经历了从军籍向官籍转化的过程。嘉靖二十六年(1547),张居正以湖广荆州卫军籍身份考中该年第二甲第九名进士,登科仕进。隆庆年间以辽左军功,“辅臣高拱加柱国、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加少师兼太子太师,俱荫一子锦衣卫千户”,但当时“敕荫”并未落实,直到万历年间才得以实现。万历五年(1577)五月辛丑,“荫大学士张居正次男嗣哲(即张简修——引者注)为锦衣卫正千户世袭,补穆宗朝所敕荫也”。至此,张居正家族的户籍得以由军籍改为官籍。随后其子张嗣修、张懋修、张敬修先后于万历五年和万历八年(1580)以锦衣卫官籍身份高中进士。可见,由于张居正获得辽左军功,得以荫子武职世袭,从而实现家族户籍的相应转变。

三是因父祖功,由民籍改为官籍。如嘉靖后期至隆庆初期著名首辅徐阶,其家族即存在由民籍向官籍转化的情形。徐阶,直隶松江府华亭县民籍,嘉靖二年(1523)探花,才德兼隆,登科入仕之后,经国筹边,功在社稷。故当隆庆二年(1568),徐阶以历一品俸再满九年时,明穆宗对其“重加恩赉,用示眷酬”,“支伯爵俸,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子太常寺卿璠升本寺卿,仍掌尚宝司事,赐敕奖谕,宴于礼部”。因此,徐阶家族由荫子武职世袭而获得官籍身份。万历二年(1574),徐阶之孙徐元春即以锦衣卫官籍身份参加顺天乡试而中进士,此时,其弟徐肇恩则为锦衣卫衣左所正千户。 又如浙江余姚孙氏家族,自孙燧至六世孙嘉绩,共出了十位进士,官爵显赫,家族强盛。孙燧,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民籍,弘治六年(1493)进士。育有三子:孙堪、孙墀、孙升。孙燧历任刑部主事、郎中、福建布政司参政、河南右布政使,政绩有声,后推升至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曾七疏宁王必反,并对宁王晓以大义,终惹怒朱宸濠,“濠大怒,喝令武夫缚曳燧、逵出诸惠民门外,许与燧同骂不绝口,膝终不屈而卒”,“及世宗入继大统,首下明诏超赠(孙燧——引者注)礼部尚书,谥忠烈,荫子一人世袭百户……继以言者加荫子正千户世袭”。由此,孙燧长子孙堪这一支世袭锦衣卫正千户。第三子孙升这一支“时伯兄(指孙堪——引者注)官锦衣,迎杨夫人就养,公(指孙升——引者注)依焉”,因而获得锦衣卫官籍身份。孙升育有五子,除第五子孙镶为贡生而早夭外,其余四子——孙鑨、孙铤、孙錝、孙鑛都以锦衣卫官籍身份考取进士。孙鑨子如法也以锦衣卫官籍考取进士,但其另一子如洵却以余姚县官籍考取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推断可能孙如洵已经回到原籍地,但仍保留官籍身份,这或许也是州县官籍进士的来源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孙燧的第二子孙墀这一支,根据孙墀孙子如游、曾孙嘉绩在进士家状中所报户籍为余姚县民籍,可知孙墀这一支并未因其兄孙堪的锦衣卫身份改为官籍,而仍为民籍。这一家族内部出现民籍、官籍并存的情况,个中缘由,有待进一步考证。

(二)州县官籍

由孙氏家族中孙嘉绩的进士家状信息可知,其为浙江余姚县官籍,但通过梳理其家族官籍得来的源头,可知其官籍身份来源于祖上的锦衣卫千户,而不是因其父兄登进士任文官之后所得来,追根溯源,其应算身处州县的武官舍余。这应是州县官籍进士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景泰二年(1451)二甲进士陈杰,“直隶常州府武进县,官籍。县学生”。该科《登科录》记载其上三代的信息为:“曾祖以贞,赠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伯祖济,右春坊右赞善。祖洽,兵部尚书,赠荣禄大夫、少保,谥节愍。父枢,刑科给事中。”如果由祖上三代的官职信息推测陈杰的官籍来源于其父当文官,似乎也不能说错,但仔细搜寻史料可以发现,其家族官籍的获得存在“赐予”的情形,并且其祖上为军户。如《明史》载:

  

陈洽(陈杰祖父——引者注),字叔远,武进人。好古力学,与兄济、弟浚并有名。洪武中,以善书荐授兵科给事中。尝奉命阅军,一过辄识之,有再至者,辄叱去。帝嘉其能,赐金织衣。父(陈杰曾祖——引者注)戍五开殁,洽奔丧。会蛮叛道梗,冒险间行,负父骨以归。建文中以茹瑺荐,起文选郎中。

  

由此可知,陈杰的曾祖陈以贞,曾戍守五开卫,其祖上为军户(军籍)。祖父陈洽在洪武年间“以善书荐授兵科给事中”,以荐举获得官职。太宗皇帝嗣统之初,陈洽升为吏部侍郎,改大理卿,命将交阯。陈洽参赞军事兼总兵饷,效绩弥著,还朝升兵部尚书,开豁家族军籍。据《江苏毘陵双桂里陈氏宗谱》载,成祖朱棣时曾颁降圣旨,开豁陈洽家戍籍,赐官户,子孙代代称官人。“太宗圣旨,兵部为钦奉圣谕事,永乐九年(1411)十月十二日早,该司礼监郑和传奉圣旨说与兵部知道,陈以贞,五开卫军,即与除豁,仍免杂泛差徭,着他家永远做官户,子孙代代称官人,钦此。钦遵除外,拟合通行各该衙门一体钦遵施行。”可见,由于陈洽在交阯的军功政绩,被升为兵部尚书,开豁军籍,赐予官户。

陈杰的例子,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明代的官户(官籍)并不因做文官而自动获得,而是需要统治者的酬功恩赐,尤其是文官群体。这或许能够部分解释高寿仙关于“具有同样身份者未必报作官籍”的疑问。二是文官家庭,因军功可直接获得官户(官籍),而非转任武官或荫子武职之后才可获得。因此官籍身份非武官所独有,部分文官也能凭借军功转为官籍,这或许是《登科录》中部分文官家庭背景的进士也报作官籍的原因之一。

(三)特殊机构官籍

以上分析了卫所官籍和州县官籍的来源,但我们知道官籍进士还出现在太医院、钦天监、四夷馆、文思院等特殊机构中,这也是最让研究者困惑的地方之一。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

太医院子弟科举应试不知始于何时,但天顺四年(1460)已有孙佐以太医院籍的身份考中进士,可见,至迟在天顺年间太医院子弟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但弘治年间就有言官上奏禁止,未被应允。“弘治十年十一月,太医院使王玉奏:‘本院官并医生、医士子孙弟侄,凡有谙习举业者例得应顺天府乡试。近给事赵竑奏,止许食粮当差医士、医生应试,而子弟不得复与。进用人才不宜故为是沮隔也,乞如旧便。’礼部复奏,得旨,命凡册内有名者,许仍旧入试。”据目前所存的明代《登科录》《碑录》以及其他史料统计,医籍类(包括医籍、太医院籍、太医院医籍、太医院官籍)进士有81人,其中报作太医院官籍者有6人,分别是:成化二年(1466)蒋谊,应天府句容县人,南京太医院官籍;正德三年(1508)钱宏,太医院官籍,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万历二年(1574)郝国章,太医院官籍,山西太原府阳曲县人;万历十一年(1583)朱国祚,太医院官籍,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万历十一年何选,太医院官籍,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朱大启,太医院官籍,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其中朱大启为朱国祚亲侄,都为太医院官籍,可见官籍在朱氏家族确实存在,且有承袭的情况。那么朱氏家族的太医院官籍是如何获得的呢?

《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有关状元朱国祚上三代的信息为:“曾祖恭。祖彩,赠登仕佐郎、太医院吏目。父儒,修职郎、太医院御医。”朱国祚的官籍似乎来源于其父任职太医院。又据《浙江嘉兴秀水朱氏家谱》卷一《世系表》载,

  

朱国祚“一世祖朱煜,字□□,号西湾,明初自吴江盛泽镇之东南三家村赘居秀水南黄圩商陈里陈氏,是为秀水朱氏始迁祖……子一”。二世朱福缘,号耕乐,恩例寿官,子一。三世朱恭,“字文美,号月梅。以曾孙仕累赠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子二。四世朱彩,“号慕萱。迁居郡城南门,以子仕赠登仕郎,晋赠奉政大夫、太医院使。以孙仕赠通议大夫、资政大夫,晋赠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五世朱儒,“字宗鲁,号东山,卜居郡城南门内毛家坊,学医于杨石溪公。嘉靖三十三年入籍太医院,补医士。隆庆五年授太医院吏目。万历五年升御医,六年敕授修职郎,十三年升院判,寻升院使,十七年诰授奉政大夫,以子仕历赠通议大夫、资政大夫,晋赠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综观朱国祚的家世信息,从始迁祖朱煜至四世祖朱彩都无实职官,多由子孙官显追赠,直至第五世朱儒任职太医院。可以确认,其家族的官籍身份与朱儒任官太医院有密切关系。另外,万历首辅申时行曾为朱儒作墓志铭:“君讳儒,字宗鲁,东山其号,先世家苏之吴江,后徙嘉兴之秀水,自高祖煜始,煜生福缘,福缘生恭,恭生彩,号慕萱处士,以君贵赠太医院使……自少端雅有异,人奇其相曰:法当贵。比长弃举子业,习岐黄……嘉靖甲寅乃以医士入院……隆庆辛未试礼部最,授太医院吏目,供事内殿。万历丁丑,以秩满授御医,己卯擢院判,寻进院使。”交代了朱儒的任官履历。由此可知,朱国祚考中万历十一年进士时,其父任太医院院使,而令人好奇的是朱国祚进士家状中填报其父的官职为“修职郎、太医院御医”。结合朱国祚进士家状信息以及朱氏家谱记载,似乎申时行在朱儒的任官时间上记载有误,朱国祚考中进士时其父朱儒的官衔应为修职郎、太医院御医。那么,仅凭这个官衔就被赐予官籍吗?据申时行所作墓志铭记载,朱儒并非普通的医官,而是医术高超,并时常得到神宗召见。

  

上尝览方书中奇药,及左右以秘方进者,数诏问君(指朱儒——引者注),君言诸药多燥,非至尊所宜服,再疏陈不可状乃止。上尝御文华殿煖阁召君切脉,脉已,君奏言:圣体病在肝肾,宜宽平以养气,安静以益精。上首肯之,命左右记其语。上尝静摄宫中或非时召君,或令内侍传旨,命君和剂以进,靡不立奏功,上喜。尝赐食内殿诸医,至君独曰朱某勤劳,特与一席。其宠遇如此。潞王疾,受诏往治,寻愈,有白金之赐。自两宫太后及后妃公主率令中涓言状,从君受方,凡所治疗,别有籍多不载,盖出入禁掖调护。

从中可见,朱儒医术有方,宠遇有加,其家族官籍或由此而来。当然,笔者在此也只是一种推测,并无十分之把握。但综观秀水朱氏家谱《世系表》以及朱儒墓志等信息,都无任何与武官、军功等相关记载,因此基本可以肯定的是,朱氏家族官籍身份的由来与武官或军功等无涉,可以排除或至少可以部分否定先前研究者对太医院官籍进士来源于(武官)官余的推测。由此也可反映出官籍来源的多样性。

除太医院外,钦天监、四夷馆、文思院等机构中也出现了官籍进士,如正德九年(1514)进士方楷,钦天监官籍。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孙承荣,四夷馆官籍,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崇祯元年(1628)进士葛逢夏,顺天府文思院官籍。由于出自这些机构的官籍进士太少,加上资料阙载,并无直接史料来解释他们官籍身份的由来。笔者认为,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因为这些机构多从事特殊职业,而这些职业差役带有家族世袭的性质,加上有亲人在这些机构任官,从而获得官籍身份。具体情形,有待进一步发掘相关史料。

四、余论

  

在中国传统社会,官户所对应群体的身份涵义曾历经差异悬殊的演化过程,显现出由贱民阶层向权贵阶层转变的总体趋势。隋、唐、金、元等朝,官户一般指称地位卑微的贱民阶层,宋、清等朝则多指代地位尊崇的品官之家。而明代官籍与宋、清等朝官户所代指的品官之家既有共性又相区分。明代官籍是世籍、世役制度下的产物,以亲人为官与身份世袭为前提,其“户”所涵盖的范围相对更广且更具绵延性。明代官籍一词还因其自身含义的丰富性,在不同语境下所表达的意义有所不同,既有贯址层面的含义,亦有役籍或户类层面的含义。自清代以来,官籍一词的含义模糊,清人多将明代科举文献中士子所报官籍理解为“随官在任应试者”“寄籍”等贯址层面的含义,这是忽略明代户籍管理“民以籍分”“以籍定役”制度的结果。

明代官籍作为一种带有酬功性质的身份户类,来源较为多元,从户籍来源看,民籍、军籍、匠籍(文思院)、医籍(太医院)等都有因某种功绩改为官籍的可能,尤以军籍为主体,军功为主流;从分布上看,卫所、州县、特殊机构都存在官籍群体,以卫所武官家庭为大宗。明代民、军、匠、医等籍向官籍的转化演变,揭示了各户籍群体身份地位的流动轨迹,并成为探测明代政治与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窗口。另据笔者研究发现,官籍在家庭内部共享的有限性,导致一个家庭内部出现多种户籍共存,如官籍与民籍、官籍与军籍等,这与“户”所涵盖的范围密切相关,抑或是缘于官籍并非强制性的役籍类型,因此在家族内部的户籍分配上可以按照实际利益需要进行相应选择,这也是笔者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化的方向。

由于目前所见明代户籍资料多保留在诸如《登科录》《碑录》等科举文献之中,所以目前能够明确判断的官籍群体主要是户籍报作官籍的科举士子及其家庭。官籍身份究竟能在实际生活中,尤其在赋役优免方面获得多大的实惠,由于史料阙载而未能详知,但合理推断,官籍群体应比其他户类具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获得更多的赋役优免。在科举方面,官籍身份尤其是“锦衣卫官籍”确实能在特定情况下带来较大便利,科举士子利用锦衣卫官籍可入顺天乡试的合理漏洞,变换乡试报考地,从而大大提高科举成功率。高寿仙在研究明代家族对族内士子科举成功的影响时,曾以科第大族平湖陆氏为例,详细地论述了平湖陆氏家族所体现的社会地位与亲缘关系的交互建构问题,认为平湖陆氏靖献支在嘉靖二十年至三十八年(1541—1559),两代人中出了5名进士、3名举人的傲人成绩,除了家族确实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外,可能还有一个尚未引起关注的因素,即他们利用同族陆炳的亲缘关系,获得锦衣卫官籍身份,从而参加顺天乡试,登科仕进。但当嘉靖三十九年(1560)陆炳去世,又在隆庆初年追论陆炳罪行之后,其家族地位急剧衰落,这一变故导致平湖陆氏家族子弟再也无法凭借“锦衣卫官籍”身份,参加顺天乡试了。从中可见锦衣卫官籍身份对平湖陆氏家族在科举过程中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前引浙江余姚孙氏家族士子也曾采用类似的科举策略,取得佳绩。但这一科举策略在客观上也造成明后期科举风气的恶化。关于明代官籍身份在实际生活中所获权益以及在科举考试中的复杂应用,笔者将另文探讨。

此外,官籍与官有关,是此问题研究者的共识。因此,笔者利用现存58科进士《登科录》对官籍进士家状中所报亲人(包括上三代、兄、弟)的任官性质(文官、武官)进行统计,以加深对官籍进士家庭任官背景的了解。58科《登科录》除洪武四年(1371)、建文二年(1400)、永乐十年(1412)3科无官籍进士外,其余55科均有官籍进士分布,共有官籍进士759名,占所有官籍进士937名的81%,以此为样本应能反映官籍进士家庭任官背景的概貌。现将统计结果兹列如下:341名官籍进士来自纯武官家庭,占统计样本的44.93%;222名官籍进士来自纯文官家庭,占统计样本的29.25%;83名官籍进士来自文、武官混合家庭,占统计样本的10.94%;30名官籍进士来自流外官(即无品级,如教谕、训导、阴阳训术、税课司副使等)家庭,占统计样本的3.95%;78名官籍进士来自无任何官职记载的家庭,占统计样本的10.28%;另外5名官籍进士因《登科录》刊印不清,导致无法辨识,占统计样本的0.65%。由统计结果可知,来自纯武官家庭的官籍进士数是纯文官家庭的1.5倍多,而来自流外官和无任何官职记载家庭的官籍进士,也占到了14.23%。笔者认为,许多文官家庭、流外官家庭以及无任何官职记载家庭中的官籍进士,很大程度上是因年代久远,最初因军功或其他功绩而得受官籍的先祖已不可考,只存在祖父、父辈的文官任职记录;或是缘于进士所报信息不全以及《登科录》漏载所致。如弘治初年,官至南京礼部尚书的耿裕曾向李东阳、吴宽等展示一份“其祖汝明公洪武初所给户帖”,“户帖称耿氏为儒籍”。但笔者查看《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所载耿裕的信息为“河南河南府卢氏县,官籍,山西平定州人”,显示其户籍为官籍,说明耿裕家族的户籍存在从儒籍向官籍转化的过程。仅从《登科录》中耿裕填报的上三代信息“曾祖承祖,元太常寺太祝,赠刑部右侍郎。祖絅,教谕,累赠刑部右侍郎。父九畴,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看,其出于文官背景家庭,只能推断其官籍的获得与其父祖任文官有关。但明人吴宽所撰《家藏集》,则为我们了解耿氏家族提供了更多细节。吴宽“尝阅耿氏家乘,知其世序甚远,盖自金历元,累叶仕宦,虽不甚显,而未尝弃儒为业,及皇明有天下始定户版,耿氏犹以儒系籍”,“耿氏初为巨鹿大族,后有讳昉者仕平定,为宣武指挥,因家焉”。而《登科录》中并未记载耿裕家族有武官的背景,这就给我们判断其官籍的来源造成诸多困扰。笔者认为存在类似情况的官籍进士应还有很多。因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今留存下来的明代户籍信息虽以《登科录》等科举文献为主,但其登载的进士信息存在一定的缺漏情况,仅凭现存《登科录》所载官籍进士祖上三代及兄弟的官职信息来判定官籍来源的做法,不够稳妥,还应结合文集、墓志铭、家谱等资料相互补充、印证,方能获得更为准确、全面的认知。

(注释从略)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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