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荀卿来类比王阳明,是骆问礼对阳明学术及其社会影响的根本判断,他也屡屡寻找机会申说此意。他的这一论断,简明直截,但用以推助的理据却包括了知行观、致良知说等角度,以及包括乡约、保甲的乡治系统,从知、行两端,对阳明之说提出批评。
骆问礼“阳明先生,今之荀卿也”的论断,见于他题名“王文成公论” 的三篇文论中首篇的首句。骆氏申明此论,是不满于阳明有关知行关系的论述。他认为,阳明“行到然后知”“知行合一”之说,均是先儒已有的论断。以“成德”为例,骆氏点出“若入德之序,则必先于知”,但以知行合一,则“未尝无先后也”。他反驳阳明,称:“使知不先于行,而精一博约,果无二义,则《大学》何不言致知在诚意!《中庸》何不言固执而择善!《论语》何不言仁及之,知能守之,而见义然后可为!”对阳明以“知过而后改”来论证知行关系的主张,骆氏也不以为然,认为这无非是“自然之渐次”,也早见于先儒论断,并非阳明首倡。承此,骆问礼对良知是否假于见闻的理解,也与阳明不合。他认为良知固不假于见闻,但“致良知必由见闻”,且“未有闻见多而害道者”,更“未有废闻见而能择且践之者”。对于知行关系,骆问礼强调知先行后,他说:“今之学者莫不以躬行自任,而以知为不足务,吾见知而不能行者矣,未见不知而能行者也。”他坚持得缘真知的关键所在,不仅仅是从博文到约礼的磨砺过程,更重要的是“必讲求物理于古人言语,无所障碍,方磨炼得自家浑融”。
对于讲学,骆问礼批评阳明称:“阳明所以日聚其徒而讲究之者,闻见耶?良知耶?若曰‘良知则无俟讲矣’而不废,何也!”对阳明后学讲学,直斥为“名为讲学,实则空谈”。
由于骆氏从根本上坚持王阳明的学说毫无新意,认为若用以核对朱熹的著作,即可见“阳明所自以为妙契而独得者,皆其(按,指朱熹)残膏剩馥”,但阳明之所以能影响日盛,是他的弟子、门人好其一时之论,“方且慕其名而不察其实,袭其言而不精其义,此出彼入,同然一词,而纷然百途”,至此,骆氏提出阳明之害,“将有不止于荀卿而已者”。他对这一观点的解释是:
荀卿之惑易辨,而阳明之伪难知也。
荀卿以性为恶,以圣贤君子为伪且乱,其叛道也远。阳明则不然。孟子曰良知,彼亦曰良知;曾子曰致知,彼亦曰致知;孔子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彼且日以讲学号于人。虽其旨有大谬不然,而其言则皆圣贤所不废, 且其词之成章,行之有类,节义功业,烨然一世,而扬其波者,又皆当世闻人。
从这段话看,骆氏认为阳明之学的伪善之处是用儒家经典做论据,危害不易为人察觉,因此称荀卿为“外侮”,视阳明为“内蠹”。
此外,骆问礼还认为阳明因为事功上的成就令人瞩目,其致良知之说也更容易为人接受,故而一方面多次称王阳明为当世豪杰,另一方面将其为人、为文、为学和为政分而述之,区分看待。他的这一观点,见于以论格物为主旨的《王文成公论》下篇:
阳明先生文章似苏子瞻,气节似韩退之,功用近郭令公,其论道则似荀卿,而阴祖《坛经》。
对佛、老之说的弊端,骆氏自然十分清楚,但在他看来,阳明之学掺杂佛老,并非问题的重点,把握阳明之学和政绩,还应以知行关系为基准点。故而,骆问礼认为:“王文成公文章、节义、政事、勋业,无不表表,其讲良知,谓知行合一,曷尝不可,若谓必行过然后能知,知字定兼行字,则自是一偏之说。”
顺承这一思路,对阳明后学诠释良知之说,纷纷争相立异而无益于学术,骆问礼也挺身直斥。但值得留意的是,骆氏的申斥也暴露了在阳明评价上有不易自圆其说的缺陷。如上文所说,骆氏认为阳明的言行事功并非一无是处,因此有意在揭示其学术危害时,更偏重在受其影响的受众一方。例如从“闻见”之知的角度,骆氏说:“阳明先生曷尝不读书、不多识?但其开口必以闻见为遮迷,自是豪杰一种笼络人说话。学者不察,喜其新奇,遂忘真实,而且欲为两可之说。愚谓阳明与朱子其学则同,而其说终异。朱子心口相应者也,阳明、象山未免操异说以胜人矣。”
据骆问礼说,他曾就知行关系与浙中王门高第王畿(1498—1583)和余姚赵锦(1516—1591)论辩,而且从骆氏的记载看,胜券还一直在他手中。先看骆氏这段与王畿争辩的自述:
先生曰:不难明。假如不行,安得至公之堂。惟实心拜公,然后行。行始登公堂,然后见堂上有(倚)[椅]有(卓)[桌],有棋枰、有围屏。使不到公堂,其能知耶?
予曰:公见予此(倚)[椅],知乎,行乎,必坐此(倚)[椅],方为行,岂有不知其为(倚)[椅]而坐,坐而始知其为何者乎?
先生不能对。
予遂继之曰:阳明先生言尧、舜、禹、汤事否?亦行过尧、舜、禹、汤事而后知之乎?阳明先生不言天文乎?亦行上天而知之乎?阳明先生善用兵,亦知其如此则败,必如此则胜,而后发兵乎?亦漫然发兵,待有胜负而后知乎?且吾辈居官,贪酷可乎?
先生曰:是何待言!
曰:然则亦必先贪酷而后知乎?
先生忿然作色而别。
与赵锦的争论,骆问礼提到过两次。一次是与其论阳明的知行合一,我们可从如下的文字中窥其大略:
一日,与尚书赵公锦论阳明先生知行合一之说。
予曰:不须别解,即阳明先生合一之言,已知其为两事矣。时方燕,予举一箸,曰:若此一箸,何必言合一;言合一,为有二物。如有盘底,有盘盖,然后合而为一器。有夫有妇,然后言夫妇合体。有君有臣,然后言君臣合德。有知有行,然后言知行合一。若原是一物,何须言合哉!
公曰:先师之意,只要人行。如肯行,则谓知行为两物也得;如不肯行,即看作一物也没用。
予曰:若是则私心愈疑矣。医者之治病,真见人之用药已误,然后诋其非而易以己方。若曰但要服药,能服药则彼方、我方皆可,不服药则我方亦无用。何不劝彼服药而顾丑诋其短,炫己之长耶!
公大怒,予降色不语,乃及别说。
这次辩论显然不欢而散,过后骆氏还有更细致的思考,见于他之后给赵锦的信函:
昨承教,果文成公之言。始惕然,归而思之,然终不能得其意也。敢不避诛责,献其昏懵。
夫明明德在于亲民,则修身者当先齐家治国平天下,何以反言之,而又曰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耶?然则物有本末,亦亲民为本,明德为末耶?孔孟终其身不遇,将未得为明德耶?
至谓果能用力,则以知行为二亦可,为一亦可;不能用力,则说得知行合一,亦是无用。此亦恐非王文成公之言也。夫王文成所以力辨前儒之非者,谓必如此方可与进道耳。使如此固可,如彼亦可,则教之用力足矣,肯好为异说耶?譬之病者方服药,察其方必无效,甚者且将杀人,始可持我之良剂以易之。若曰惟患不服,能服则此剂固可,彼剂亦可,又何必晓晓然多其词说,以短彼长己?而逮其人之不服,又为和同两可之说,岂君子之用心乎!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征引骆氏与赵锦的两番对话,除了试图通过两相对比,显示后者当是骆、赵二人书信往来对话的实态,而前者是回顾对话场景的略语外,更想说明骆问礼批驳阳明知行观,有特殊的角度与思路。他在信函中论证赵锦所说阳明意在“只要人行。如肯行,则谓知行为两物也得;如不肯行,即看作一物也没用”的说法,是异说无疑,更以之必不出自阳明之口,证明阳明门人如此诠释师说,实不足取。
骆问礼与王畿、赵锦这两段对话有问有答,现场感极强,却仅见于骆氏的文集,而不见载于王、赵二人的已刊行文字。这有两种可能:其一,由于无法从王、赵处获得能印证骆氏所说为实的两造之词,这番对话也许并不可靠,甚至并未发生。由此,骆问礼虚构与这两位王门高第的往来应和之词,或许纯粹是为了伸张己说造势。其二,骆问礼反驳王阳明的说话丝毫不合道理,在王畿和赵锦的眼中,因其轻浅,故对此事不予记载。两者相较,后者的可能性显然更大。原因也有两点:这一判断首先可以印证骆问礼曾发出的“如今讲道学者,凡言阳明先生则同声和之,与之少异,共诋之矣”的感慨,以及“不合于世俗者多矣”“同年友素无欢好”“平日不能谨严,开口便得罪人”的心态。对此感慨,后世不难理解,骆问礼屡屡批驳阳明,受到的诘难肯定不少。此外,以骆问礼的学术水准和在当时士大夫群体中的地位,实在难以跟王畿、赵锦的影响比肩,更遑论能达到彼此论道析理的对话程度,故此王、赵二人对其争辩不置一词。